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学工作需要,长春外国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我校净月两个校区,长春净月外国语实验学校、长春净月外国语英泽学校,共55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外国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选拔。
坚持严格岗位标准和专业要求的原则,分类面试。
坚持为用而考,按岗择人的原则,严格掌握用人标准,确保选人用人的质量。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8:00起至2024年7月25日24:00时结束。
2.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m/ojnqcwp.aspx
(二)报名材料
考生在以上报名链接填报自身真实信息,并将《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传至链接最后上传附件处。
每名考生只可以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多次报考按最近时间的报考为准。
相关佐证电子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验证报告)。
3.学位证。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等)。
5.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
6.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尊龙凯时平台入口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2024年长春外国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学校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意见一栏作出承诺签字,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7月26日9:00至7月27日16:30截止。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11:00
笔试地点:长春外国语学校(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946号)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
2.笔试科目
《教育教学基础理论》
3.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岗位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在长春外国语学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fls.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8月1日8: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长春外国语学校(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946号)。
对进入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验证报告)。
3.学位证(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文件。
5.本人无法到场的需要受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入场时间7:00-7:30。
面试地点:长春外国语学校(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946号)。
面试方式为现场面试。面试采取试讲考核 面试答辩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板书讲解5分钟 答辩3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小数点保留三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分数在及格线60分以下不予录取)。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进行下一轮加试面试。
(四)确定体检人选
以学校招聘岗位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并点对点公布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外国语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享受净月区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九、注意事项
1.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431-85936780)。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长春外国语学校
2024年7月19日